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以及米兰(中国)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公司拟对自有商业用房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及用途
序号 | 基本情况 | 租赁物用途 |
1 | 1.连云港市解放东路解放东路158号1楼东侧两间门面,建筑面积约120㎡ | 商业 |
2 | 2.连云港市解放东路解放东路158号1楼西侧第六间门面,建筑面积约28㎡ | 商业 |
3 | 3.连云港市解放东路解放东路158号1楼西侧第七间门面,建筑面积约28㎡ | 商业 |
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租赁物所在地现场查看租赁物的具体情况,凡报名参加竟租的,即视为认可租赁物的实际情况。承租人不得用于违法经营,租赁物用途具体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为准,承租人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或场地使用用途。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物由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达到可使用状况所需的水、电、气及环保、消防等条件。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后涉及的二次改造和装修消防验收、开业消防检查等验收检查均由承租人负责。需要办理资质审核的,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人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二、租赁物底价、期限、保证金
序号 | 竞租底价 | 最低租赁期限 | 竞租保证金 |
1 | 6.26万元/年 | 1年 | 0.6万元 |
2 | 2.73万元/年 | 1年 | 0.3万元 |
3 | 2.73万元/年 | 1年 | 0.3万元
|
具体租赁期限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限内年租金不再递增。
三、报名人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必须无任何征信问题,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
3、报名人和承租合同签署人应保持一致。
四、报名人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经营组织的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征信证明文件;
(4)竞租保证金银行回单。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为自然人的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征信证明文件;
(4)竞租保证金银行回单。
上述材料均须本人签字。
五、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及方式
1、公告期限: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17:00止。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17:00止。
3、报名方式:报名人将第四项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1070513773@qq.com即为报名。
4、联系人:崔羽丰,联系电话:0518-85477473。
六、招租程序
1、报名资格预审:出租人对报名人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由出租人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另行通知,并进入竞租报价环节。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时须注明款项用途(包括报名人、所报标的物名称等)。
保证金收款单位:
账户名称:江苏金桥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浦中支行
银行账号: 11560188000065222
行号:313307000053
2、竞租报价:报价采取密封方式,以不低于租金底价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低于设定的底价为无效报价,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为最终承租人。如最高价出现并列报价,采取二次竞价进行确定,二次报价不得低于前次报价,以此类推。
若获得房屋承租权的竞租方放弃承租权,该房屋租赁可转为第二顺序报价方承租,若第二顺序报价方放弃承租权,可转为第三顺序报价方承租,以此类推。竞租人获得承租权后放弃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 、竞租时间、地点
1、符合条件的竞租方于2025年4月18日15:00,进行现场提交报价单。
2、竞租地点:花果山大道109号13层1311室。
八、特别告知
1、上述租赁标的物目前处于租赁使用状态,若竞租后更换承租人,可以由新承租人与原实际承租人协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双方完成交接视同出租人完成租赁标的物交付。若协商不成,可由出租人依法负责清场并完成交付。在交付标的物或签订新的租赁协议之前,不收取新承租人租金。但在标的物具备实际交付或签署新的租赁协议条件时,而新承租人故意不履行义务,出租人有权终止新承租人的租赁权,出租人不承担取消新承租人租赁权的一切法律责任。
2、租赁物产权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人不承担招租房产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不得以房屋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城管等手续办理,致使房屋不能按预期方案使用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和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承租该租赁物后,承租人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若承租人擅自转租、分租的,按照合同违约处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且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房产。
5、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城市建设需要、政府征用行为等原因收回房产的,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人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承租人应按出租人要求无条件交还房产,出租人退还相应租金。
6、本次招租租赁物的交付以租赁物实际情况交付。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等一切费用均与承租人无关,租赁合同生效后,产生的水电、修缮、物业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报名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租赁物的实际状况,考虑报价风险。凡参与竞租者,视其对该租赁物的一切情况全部认可。
十、租赁合同附件
1、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2、租赁安全管理协议(样本)
以上两份附件合同均为通用样本,具体条款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