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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海运物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5 阅读量: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各类食用盐、工业盐的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对本公司海运物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海运物流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与范围:海运物流项目。

2、协议履行期限:2023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3、供应商入围数量:若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 N≥7 家,入围供应商为5家;若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N为3家≤供应商家数 N<7 家,供应商按80%的数量(四舍五入取整数)入围。

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00万元,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5、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海运线路明细(一组箱(2个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货物运输。

2、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公章。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份海路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货物名称、签署、盖章页)加盖公章。

5、供应商应自有车队或第三方固定协议车队以保障足够的运输能力(自有车队,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第三方固定协议车队的,提供协议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环保措施,能保证货物运输过程达到地方安全环保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其他资格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备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自身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放入响应文件中。

8、供应商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投标活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

9、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醒: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应按上述要求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评标过程中不再接收其他及相关证明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00元整)。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一次性足额到账,未能一次性足额打入或多出(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均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处理。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收款人名称: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

2、收款人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

3、收款人账号:11560188000055146

4、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二)、退还方式:

1.入围公告发出后,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原路退还(无息)。

2.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成功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3.如遇到特殊情况(如异议投诉、行政处罚)保证金暂缓退还,待处理完毕后仍需退还时由招标人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不予退还情形除外)。

注:如遇到特殊情况(如异议投诉、行政处罚、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况)保证金暂缓退款,并由招标人向监督部门备案。

五、获取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5日至07月31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平台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3、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  https://www.ejy365.com/upload/link/2022/08/30/4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市委党校院内)教学楼409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文件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e交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区云港路9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9514992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市委党校院内)教学楼408室      

联系人: 于工           

电  话:1782653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