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华茂公司中科院环境整治工程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科院环境整治工程物资采购
2、程地点:连云港中科院
3、工期:14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控制价:711207元。(若超过控制价,华茂公司有权重新询价)。
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报价人必须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见表。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大理石路牙石1000*250*120 | 7526 | m | | | 芝麻白天然大理石 |
2 | 大理石路平石1000*300*50 | 2257.8 | ㎡ | | | 芝麻白天然大理石 |
3 | 合计 | | | | | |
二、报价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营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有较好的信誉;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并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报价;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承诺书
5、报价表
6、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
(2)信用报告(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credit.jiangsu.gov.cn/)
7、报价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报价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项目、报价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8、公开询价当日请报价人携带大理石样料至询价现场。
四、报名及文件获取
合同格式及相关资料在收到报价单位确认后1天内通过电传方式发送给报价单位。
五、评审办法及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清单报价形式进行报价。
2、评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中标。如有相同最低价,进行二次报价,所报价格不得高于上次报价。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全部大理石路牙石、路平石施工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满一个月,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一次性付清。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计利息(税率3%)。如因乙方发票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开启报价时间及地点
1、截止递交时间:2023年7月3日9时30分
2、开启报价时间:2023年7月3日9时30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4、开启报价地点: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顾圩路1号
八、有关本次公开询价的具体问题,可来人或电话联系。
询价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与顾圩路交叉口顾圩路1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996118980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