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坐落于港城大道西、宋跳立交桥北三座双面单立柱广告牌进行公开招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租赁物坐落位置及基本概况
宋跳立交桥北侧双面立柱广告牌。该广告牌坐落于宋跳立交桥北约500米处、港城大道西(东方之珠小区旁),是连接连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区以及徐圩新区的交通干道,车流量大。广告牌牌面长10米、宽5米,共3座6面,面积30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
三、租赁用途
仅限用于发布合法商业广告及公益广告,承租人不得转租。
四、租赁底价
竞租底价为12万元/年,报价低于底价者视同放弃本次竞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特别说明
1、承租人租赁广告牌的须签订《大型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见附件1)及《租赁(承包)安全协议》(见附件2)。
2、遇有国家、省、市重大活动需要发布公益广告时,承租人应该无条件服从,公益广告发布结束后,按合同约定方法顺延合同期限。
六、报名条件
1、承租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
2、承租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相关经营证照齐全、有效,无不良记录。
3、承租人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户外广告经营业务能力,能够承担户外广告经营风险和解决广告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承担户外广告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4、承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负责广告画面样稿的设计,画面的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广告内容、版式、画面等导致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自行承担。
5、承租人及广告客户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社会责任感,自觉承担公益广告发布义务。
七、报名保证金及提交材料
1、保证金:各报价单位在公告期内需向公司账户一次性缴纳5000元作为报价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未按时缴纳保证金者,视同放弃本次报价活动;报价最高者,获得承租/发布权,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获得承租/发布权者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账户名称:连云港市工投米兰(中国)台南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方银行板桥支行
账号:3207052401201000067148
2、填写清楚、完整的报价资料(见附件3)。
3、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见附件4)。
以上提交材料须逐页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信封封口加盖公章。
八、出租方组织人员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竞租条件的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竞租。
九、竞价流程
2、竞价人报道,并提交报价单,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密封,信封封口加盖公章。
3、报价以最高价获得承租权,若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相同最高报价者进行现场再次报价,但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最高价者获得承租/发布权,以此类推。
4、如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以报价获得承租/发布权;
5、承租候选人需公示2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获得承租/发布权。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25日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工投米兰(中国)徐圩投资有限公司
3、报价时间:2020年11月26日9:30
4、报价地点:徐圩投资公司小型会议室
5、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815654325
附件1:大型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
附件2:租赁(承包)安全协议
附件3:大型单立柱广告牌承租/发布报价表
附件4:授权委托书
连云港市工投米兰(中国)台南投资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大型单立柱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连云港市工投米兰(中国)台南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单立柱广告牌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广告牌位置、规格及数量:
(一) 广告牌形式:户外大型单立柱广告牌。
(二) 广告牌位置:宋跳立交桥北约500米处、港城大道西(东方之珠小区旁)。
(三) 广告牌规格:牌面长10米、高5米,共6 面。
二、 广告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总额、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约定年租金(人民币)为∶元(大写:整)。
2、履约保证金: 5000 元整(大写:伍仟元整)。本合同到期后如果乙方无违约,甲方无息返还其保证金,若乙方对甲方资产造成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本合同签订之日时一次性将其租金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款项。
2、广告画面毁损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布广告前出示工商部门户外广告审批的相关文件(无需审批的除外),并提供复印件供甲方留存。
4、甲方负责对广告牌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油漆以及管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费用。广告牌如发生坠落、倾斜、倒塌等原因造成第三方危害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5、甲方承诺其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广告牌的合法所有权和经营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声明其公司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拥有合法经营户外广告牌的资质。
2、乙方租赁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3、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款项。
4、乙方负责广告画面样稿的设计,画面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乙方负责广告画面的制作和安装,并承担与其相关的一切费用。在画面制作与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对广告画面的完好负责。广告画面毁损后,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更换。因广告画面损坏造成第三方危害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7、因广告内容、版式、画面等导致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租赁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牌的正常维护及相关费用、照明电费、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等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视同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租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自乙方书面申请终止合同起,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单立柱广告牌另作调整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视同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租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其他约定
1、遇有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时,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承担公益广告,甲方按公益广告发布的天数和面数折算顺延乙方租期,计算公式为:顺延天数=公益广告占用面数×公益广告发布天数÷广告牌总面数。
2、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洪水)以及政府行为、政府规划调整等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除合同,广告费用按实际发布天数计算,计算公式:应收取的租赁费=合同租金总额÷365天×广告牌实际租赁天数。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余款,双方均不得要求赔偿。
3、本合同属于商业秘密,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其中的商业及技术数据或信息的保密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4、本合同到期自然解除。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2:
租赁(承包)安全协议
出租(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租赁(承包)合同。为加强租赁(承包)区域的安全管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租赁(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质证明等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完整或虚假,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之间合同的履行。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所查情况,及时向乙方反馈。
4、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指导或提出安全检查的意见和建议。
5、租赁(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应急演练等),并建立相关培训台账。
6、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或排除。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之间合同的履行。
7、发现乙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求乙方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报告。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乙方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影响和责任。
3、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必须经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
5、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破坏甲方原有的设施,对公用设施要自觉维护,一旦损坏将无条件赔付并及时恢复。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家属、临时用工、参观人员、装运人员等一切出入该区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或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进入本区域人员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甲方现有固定的电源线路,严禁私自更改或违章搭接,对必须更改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若私自接线,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拆除,有权拉闸停止供电。禁止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11、乙方要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使用。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2、乙方使用电焊切割等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按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切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体,出现事故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1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乙方在特殊天时(高温、寒冬、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在承租(承包)区域内加强防范应对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并依法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视事故严重情况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三、 附则:
1、本协议与双方所签订的相关业务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甲乙 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大型单立柱广告牌承租/发布报价单
台南投资公司:
本人已阅读过单立柱广告牌招租公告。承诺本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关经营证件齐全、有效,无不良记录。能够承担户外广告经营风险和解决广告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承担户外广告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现对宋跳立交桥北约500米处、港城大道西(东方之珠小区旁)5米×10米×6面的广告牌报价如下:
元/年,大写:。
注:本报价单由承租方填写并加盖公章,涂改无效。
承租/发布单位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修改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签字并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反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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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身份证 反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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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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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身份证 正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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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