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要酒攒饭局 一桌八人被处理
发布时间: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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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我的处分是在提醒、教育、挽救我!今后,我一定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明确工作生活的高标准和底线,绷紧党纪条规这根弦儿,绝不再犯类似错误!”日前,河南省巩义市孝义街道办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吴文举因为违规组织宴请被给予党纪处分,提及此事他追悔莫及。
2016年8月30日,巩义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迅速对“巩义市孝义街道办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吴文举违规组织宴请”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8月29日上午,孝义街道辖区内的某企业因违规喷漆污染环境被群众举报,巩义市环保局孝义中队两名工作人员和孝义街道办经济发展中心主任吴文举一同前去该厂调查此事。核查结束后,该企业后勤经理提出约请吴文举等人吃顿“便饭”。吴文举没有立即答应,而是让其准备两瓶杜康酒,晚上再请巩义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吃饭。
8月29日下午,“为进一步得到市环保局、孝义环保中队对辖区企业环保工作的指导、支持”,吴文举到孝义环保中队队长办公室商讨,于当晚以私人名义邀请市环保局5名工作人员吃饭,同时邀请私人关系密切的市安监局2名同志作陪。晚7时左右,吴文举在某羊肉馆宴请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一行7人,并由上述企业提供了价值约人民币560元的两瓶杜康酒,餐后,吴文举私人结算餐费500元。
这场看似简单的私人聚餐,却因涉及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及向企业“摊派”招待物品的不当行为,触碰了纪律的“红线”:吴文举违反廉洁纪律,向企业索要白酒,用于宴请与其工作有业务往来的环保局工作人员;市环保局康某等5人违反廉洁纪律,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市安监局刘某等2人系吴文举的朋友,违规参与其组织的宴请。
2016年9月2日,巩义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吴文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环保局赴宴5人中4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名非党员干部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市安监局2名赴宴者被诫勉谈话,560元的违规买酒钱被追缴市财政。
剖析警示
虽是自己买单,但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且违规向企业索要酒水,吴文举组织的这顿“变味饭局”让8名公职人员受到处分或处理。这再次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从小事做起,做好表率,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不该喝的酒坚决不喝,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昔日人们习惯于在酒桌上谈工作、在宴席上联络感情,许多党员干部都因为“嘴上不慎”,最终“跌入陷阱”。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违规公款吃喝、隐秘聚会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吃喝歪风大为收敛。但不收手、不知止现象依然存在,反“四风”工作任重道远。
年终岁末,各种联络感情的聚会渐渐增多,党员、干部在参加类似聚餐、宴请时,要经常问问自己,什么饭能吃,什么饭不能吃,要时刻绷紧党规党纪这根弦,防止一时不慎逾越了纪律“红线”,成为负面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