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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新建职工食堂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4-09-14 阅读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新建职工食堂电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已落实来源100%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职工食堂电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新建职工食堂电缆采购项目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定之日起20历天内完成供货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标

2.6 最高投标限人民币39.7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 电缆推荐品牌(生产企业或品牌):推荐品牌:上上、远东、宝胜、江南、天康、起帆、华美。

备注: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相当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须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投标人必须承诺所购买材料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投标人不得购买伪劣产品或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所有材料及其他配件均须确保为国标合格、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知名品牌的全新优等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注册资金需1亿元及以上、取得生产许可证、具备国网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授权书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提供生产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914日至202492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与招标单位联系人卢工联系,领取招标文件(假日期间正常发放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自行下载)形式进行开标,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腾讯会议,会议编号为:(648-943-8573 ) ,若不按时进入会议,则视为对开标过程的认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927日下午14:00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区云港路9号

邮编:222066

联系人:卢工

电话:1807166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