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提高经济普查质量,进一步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按照上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求,现将《连云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告知书》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