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司新闻 公示公告

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阅读量:

    镜湖路(花果山大道-昌圩湖)道路完善工程苗木采购已经具备进行询价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镜湖路(花果山大道-昌圩湖)道路完善工程苗木采购

2、供货地点:镜湖路(花果山大道-昌圩湖)

3、供货期限: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控制价:185465。报价单位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符合国家其他的相关规定。

二、报价资格条件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包括苗木或花卉种植、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价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供应商联系人)

4报价人承诺书

5报价表

6、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报告

(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credit.jiangsu.gov.cn/

7报价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报价文件每一页需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封签上注明项目、报价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评办法及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清单报价形式进行报价。

2评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中标。如有相同最低价,进行二次报价,所报价格不得高于上次报价。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计量方式:单价约定不变,具体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为准;

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苗木供应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验收合格半年后全部付清。乙方需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计利息。(税率9%,若乙方营业执照包括苗木或花卉种植的经营范围,可提供正规免税发票)。如因乙方发票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响应报价文件的废标处理。

六、报名及报价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0418日至20240422日(报名前请与询价单位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前请与询价单位联系人电话联系提供邮箱并获取报价文件。报名及获得报价文件时需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格式自理),扫描后上传至邮箱18205138276@163.com,审核通过后,报价人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报价文件传至报名人所提供的邮箱。

七、开启报价时间及地点 

1、截止递交时间:202404221530

2开启报价时间:202404221530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4开启报价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伸建材市场西北角裕达分公司会议室

八、有关本次询价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来人或电话联系。

招标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与顾圩路交叉口顾圩路1

联系人:牛工

 话:18205138276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