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路(花果山大道-昌圩湖)道路完善工程绿化土采购,已经具备进行询价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镜湖路(花果山大道-昌圩湖)道路完善工程绿化土采购
工程地点:镜湖路(花果山大道-昌圩湖)
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招标控制价:98400元。报价单位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承包人必须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二、报价资格条件: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价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承诺书
5、报价报价表
6、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
(2)信用报告
(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credit.jiangsu.gov.cn/)
7、报价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报价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项目、报价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四、评审办法及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清单报价形式进行报价。
2、评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中标。如有相同最低价,进行二次报价,所报价格不得高于上次报价。
3、报价人所报的费用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土方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本身价格、运输费、铺设钢板等措施费、土壤检测费、回填、平整、清扫、成品恢复、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9%)等及其他一切所有费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情况单价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
4、报价人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自行承担因现场交叉施工、窝工、间接性停工等原因导致的损失。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响应报价文件的做废标处理。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计量方式:最终工程量以甲方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结算总价以甲方出具工程结算审定报告为准。
2、施工前,乙方需提供土壤检测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中或完工后,甲方将对现场回填的土方取样送检,若检测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清除,并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土壤。
3、付款方式:施工完毕取得测绘报告后,甲方组织施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50%,验收合格半年后全部付清。乙方需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计利息。(税率9%,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低于9%,甲方在结算中扣除税率差金额)。如因乙方发票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报名及报价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2日(报名前请于询价单位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前请与询价单位联系人电话联系提供邮箱并获取询价文件。报名及获得询价文件时需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格式自理),扫描后上传至邮箱18205138276@163.com,审核通过后,询价人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文件传至报名人所提供的邮箱。
七、开启报价时间及地点:
1、截止递交时间:2024年04月22日16时00分
2、开启报价时间:2024年04月22日16时00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4、开启报价地点: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裕达分公司会议室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伸建材市场西北角
八、有关本次询价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来人或电话联系。
招标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与顾圩路交叉口顾圩路1号
联系人:牛工
电 话:18205138276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8日